一、单位职责
1.根据《省编办关于规范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的批复》(鄂编办事改文〔2016〕3号),确定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参与协调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后勤服务工作;配合教育行政部门承担中小学校车安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具体工作。
2.根据《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机关处室 直属单位职能职责及工作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鄂教党〔2017〕44号),划分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职责清单如下:
①三定职责:参与协调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承办中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工作。
②工作任务:参与厅相关处室对中小学保险、校园超市、食堂粮油管理等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落实“一岗三责”要求,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领导班子
傅方遒 党支部书记、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罗 军 党支部组织委员、副主任
分管财务科、高校后勤科、项目科;
王 东 党支部宣传委员、副主任
分管综合科、服务保障科、中小学后勤科。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二)服务保障科
(三)财务科
(四)中小学后勤科
(五)高校后勤科
(六)项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