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配备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校车服务提供者为学校提供校车服务的,双方可以约定由学校指派随车照管人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对随车照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随车照管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
第三十九条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为了进一步提高乘车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规范校车管理,确保乘坐校车孩子们的人身安全,潜江市周矶校车办重点从学生上下车交接手续的管理来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途中的安全。
一、制定《周矶乘车学生上下学管理办法》
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组织驾驶员、照管员及各学校、幼儿园分管安全的领导学习并落实。
二、学生乘车实行了无缝对接
早上,驾驶员驾驶校车和照管员到各校车等候区接乘车学生上学,送完孩子们后,与学校进行签字交接,照管员对校车进行打扫清洁,检查是否有遗漏在车上的学生。放学后,乘车学生在等候区等待校车,期间有学校组织的值班教师管理。校车到达后,照管员清点人数,组织学生有秩序的上车就坐,再一次清点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照管员、值班教师在交接登记册上签名,校车方能离开。
三、学校和幼儿园责任上肩
值班领导、值班教师每天配合驾驶员和照管员做好交接和协调工作,校车公司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在学生上下车的地点进行值守。
四、加强督办和检查
校车办组织人员不定期的对学校、幼儿园、校车公司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启示:
潜江市周矶校车办为了避免学生乘车前后游离于视线之外,杜绝管理死角和盲区,在学生乘车交接上实行了无缝对接,做到了建章立制,对学生上车时和下车时的管理到边到角,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学生的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