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行为,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3月4日至11日,县教育局会同县食药监局,深入到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看现场、查资料、随机暗访等方式,对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食品经营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硬件设施和环境卫生状况、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情况、食品加工过程是否规范、餐用具清洗消毒执行情况、食品留样落实情况等,在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全面督导检查,并发布了督查通报,明确了问题整改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