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省学校后勤办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15-06-02 16:32:30 作者:文号:鄂教后办〔2015〕2号  来源:
  • 各市、州、县学校后勤办,各有关高校后勤管理部门:

    2015年高考、中考在即。为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全省广大师生校园饮食、住宿及乘车等后勤安全,保障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切实做好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即将于6月上中旬开始的高考、中考,是当前广大学生家长普遍关心、社会大众高度关注的重要工作。各级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高考、中考期间学校后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后勤安全工作专班,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后勤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在总结以往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监管重点,细化工作措施。考前,各地各校要联合当地食药、卫生、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对涉考学校学生生活场所、后勤设施设备、车辆使用以及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各地要对辖区内所有涉考后勤保障人员进行一次考前安全教育培训,强化防范意识;广大后勤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本着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考生饮食住宿安全。各级学校后勤管理部门要突出学校后勤工作重点,狠抓安全薄弱环节,密切关注考生的食宿安全。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品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担负起责任,教育学生不吃生冷、不洁和变质的食物,不随意喝饮料,不食用不新鲜、易致毒的饭菜。凡在校内安排考生食宿的考点,各地要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校园超市(小卖部)及饮水设施等逐校进行隐患排查。学生食堂要建立专门采购、储存、单独操作、专门消毒、单独留样的管理体系,切实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联系,学生宿舍必须配备专职管理员,坚持24小时轮流值班;加强科学管理,配齐安全设施设备,预防踩踏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接送考生车辆安全运行。各地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的协调联系,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各涉考学校要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制和带队随车护送管理人员的责任,确保用车和乘车的安全。要加强对驾驶人员及车辆的检查及监管,出车前要检查车辆安全情况,掌握驾驶员的身体状态,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要专门对考生进行考前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用校车接送监考教师和考生的学校,要制定用车安全工作预案,严禁超载、超速。租用社会车辆接送监考教师和考生的学校,其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客运规定,并与车辆服务提供者签订用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车辆运行安全措施。

    四、强化管理措施,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地要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各地要认真执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好学校后勤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特别要严格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报告管理等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疏忽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和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五、坚持预防为主,做好考后及假期学校后勤安全管理。高考、中考结束后,暑假即将临近。各地各校要做到学生放假,学校安全工作“不放假”。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学校后勤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在暑假空闲期不发生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引发的安全事故;要对学生食堂的主辅食材和校园超市的食品进行一次清理,严禁留置下学期使用和出售,确保新学期开学后的食品安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暑期学生的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工作,重点防范学生暑假期间溺水、交通、自然灾害等引发的伤害事故。

     

     

    湖北省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代章)

                                              201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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