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教后函〔2014〕8号
省后勤办关于开展学校后勤
“四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后勤办,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教后办〔2014〕1号)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年初工作会安排,拟于8月下旬至9月中旬,开展中小学校后勤“四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学校后勤“四大安全”。即: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学生宿舍安全、资金安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共4大项17小项,涉及学校后勤安全各方面(详见附表)。
2、学校后勤“三项整治”。即:学生食堂经营行为整治、后勤服务性收费整治、校园环境整治,共3大项11小项,涉及近年来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投诉多的热点问题(详见附表)。
二、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8月25日至9月20日。
检查方式:以县市区自查、市州督查、省派出工作组抽查的方式进行。县市区自查要覆盖到每所学校,市州督查要覆盖到辖区所有县市区,省抽查以问题为导向,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部分县市和学校进行重点抽查。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秋季开学在即,学校后勤工作面临着各项安全隐患和不规范的后勤服务性收费的困扰,学校后勤管理部门,一定要把工作前置,防患于未然,在秋季开学前后做好相关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2、县市区要认真组织自查,要对辖区所有学校“四大安全”“三项整治”情况登记造册,客观、真实地把学校存在问题摸清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严重问题,要现场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学校迅速限期整改到位。
3、市州要认真做好督查工作,要把本次专项检查的相关要求及省年中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到所辖县市区,并督促县市区落实到所有学校。本次专项检查的相关情况,由市州汇总并于
4、各地在开展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检查活动的相关规定,被检查单位要从简接待,相关检查人员到学校检查工作,一律吃工作餐或在学生食堂就餐,并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联系人:戴炜 电话:027-87328046
附件:学校后勤“四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用表(电子版请在http://shqb.e21.cn/下载。)学校后勤“四大安全”“三项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用表
湖北省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