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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工作简报》第22期

  • 2014-05-13 16:02:53 作者:省级管理员  来源:省营养办
  •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简报

     

    1期(总第22期)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021

                                                                          

     

    编者按:1017日,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秋季视频调度会议,安排部署秋季学期工作。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后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余学敏对我省下阶段学生营养改善工作进行了部署。现将其讲话(摘要)印发各地,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余学敏同志在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20131017日)

       

        全国学生营养办召开了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秋季视频调度会。现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我省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2013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总体平稳,运行良好

    2013年,我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6个国家试点县(市)和4个省级试点县,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省共有4024所学校,109.05万学生,按照政策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其中,国家试点学校3150所,学生82.98万,省级试点学校874所,学生26.07万)。国家试点今年下拨中央补助资金4.7735亿元,省级试点下拨省级资金4510万元。各试点县(市)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保障措施逐步完善,试点学校精心操作,社会和家长反映良好,未发生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事故,实施工作总体平稳,运行良好。

    二、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一)召开两个专题会议。412日,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部署会,提出2013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标是,规范运行、稳健实施。主要措施是,加强制度建设,构建责任体系;因地制宜,探索供餐模式和内容;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和资金安全以点带面,创新“菜篮子工程”建设管理模式。

    822日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秋季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地必须用爱心、细心和高度责任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力争做到三个“零”,即食品安全零事故、资金使用零违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零投诉。

      (二)举办营养与食品安全培训班。417-18日,举办了营养与食品安全培训班,教育部体卫艺司领导和国家食药总局、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出席开班仪式并做了专题报告,30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市)的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研和督办。省营养办先后5次到12个试点县市、70余所学校进行调研,针对部分学生和学生家长反映的学生营养计划的有关投诉和举报,省营养办一一分类汇总,按照责任分工,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和回复,受到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认可。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视频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下阶段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学校食堂建设,确保尽快实现食堂供餐。学校食堂建设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一要突出建设重点。地方资金也要优先满足国家试点地区的需要,不留资金缺口。二要严格执行建设规划和年度预算。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县、项目学校和建设内容,不得大幅度增减建设规模。三要因地制宜选择建设模式。要本着“节俭、实用、够用、安全、卫生”的原则进行食堂建设。四要加快建设进度。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工作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要实行倒排工期制,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五要注重食堂建设质量。要按照“校安工程”防止八级地震裂度和其他自然灾害的要求,确保建筑质量。国家试点县市的食堂建设任务务必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从明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问题。按照国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其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也要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落实相关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一是全面推行原材料“四统一”政府采购。要在当地政府统筹下,对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二是严格执行供餐“黑名单”制。各地要完善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落实供货商评议制度,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单位),要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清退。三是实施“五员”工作机制。在全面实施食堂“五员”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督促试点学校建立健全膳食委员会,学生营养食谱、食堂日常管理等工作,要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请膳食委员会参与,使之成为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管理层的桥梁。

      建立完善实名制和公开公示制,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问题。一是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各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信息管理要求,对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坚决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二是坚持阳光操作,确保公开透明。各地要定期公开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资金使用、工作进展等情况,学校要每学期公示受助学生名单、膳食委员会名单和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按月公示膳食补助收支和食堂财务管理情况,按周公示食堂饭菜价格、带量食谱和原材料采购情况。

      (五)加强正面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各地要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情况,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和理解。对于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早处置,妥善应对,适时公开,及时回应和澄清,避免造成被动局面

    请各成员单位一如既往重视支持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在本系统布置工作、开展检查、工作考核时,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要求纳入其中,在全省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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