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绿化委员会 省教育厅 省林业厅
关于表彰2013年度“绿色文明校园”的决定
各市、州、县绿化委员会、教育局、林业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近年来,我省中初等学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绿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工作的通知》(鄂绿发〔2002〕9号)、《关于在全省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的通知》(鄂绿委〔2010〕1号)和《湖北省中初等学校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细则》(鄂教财〔2007〕7号)精神,积极开展“绿色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把学校绿化、美化作为校园生态文化建设、校园文明建设及后勤育人的一件大事来抓,校园绿化率、覆盖率明显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学校的育人环境,使校园成为社会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批绿化良好、生态文明、环境优美、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学校。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学校绿化美化工作,省绿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林业厅决定,授予武汉市洪山高级中学等102所学校2013年度“绿色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学校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省各级绿化委员会和教育、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把学校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建设工作作为学校环境育人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本地区好的做法与经验,推动“绿色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我省国土绿化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