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文件
鄂教后办〔2013〕7号
省后勤办关于对中小学校学生食堂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县学校后勤办,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中小学食堂是否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食堂“五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学生食堂是否存在承包或变相承包问题;是否坚持“公益性、非盈利”原则,有无违规盈利情况;学校食堂膳食委员会的建立及工作情况。
2、食堂基本设施与食品安全情况。学生食堂是否按相关要求做到功能分区、安全卫生,能否满足学生安全就餐的需求;食堂从业人员技能与健康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原材料采购、储藏、加工、留样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学生食堂是否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
3、日常管理情况。学生进餐是否坚持自愿原则,是否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校进餐的情况;食堂饭菜是否明码标价、等值、优质、有营养,有无克扣学生伙食费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成本核算,日清月结,是否定期和按月对食堂的账目进行公榜或公示;食堂的盈利是否按月或按学期全额退还给学生或用于学生免费加餐;是否有用食堂盈利发放教职工津补贴现象,教师在食堂进餐是否同质、同价。
4、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否做到实名制管理,原材料采购是否符合招标采购要求,供餐模式是否科学并得到多数学生家长认同,资金使用是否得到有效监管,是否定期审计并向社会公榜,接受监督。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
1、本次检查以县市区自查、市州交叉检查、省抽查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应在11月中下旬对所属中小学食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市州交叉检查由省统一组织,于11月下旬进行,省在市州交叉检查后以问题为导向进行重点抽查。
3、县市区自查要覆盖到每一所有食堂的学校,并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自查结束后,各县市要及时总结,形成检查报告,于
3、市州交叉检查共分16个小组(见附件2),每个市(州)重点检查2-3个县市,每个县市至少检查3-4个乡镇(街),每个乡镇(街)检查2-3所学校。检查组要深入学校,通过调研、明查暗访、座谈会、查看资料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结束后,各组将检查报告,连同《检查记录表》(见附件1)一并于
三、有关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学生食堂专项检查工作,县市区要认真组织自查,客观、真实地把当前学校食堂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摸清楚,对违规盈利的要查实相关数据,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食堂存在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学校迅速限期整改到位。
2、市州交叉检查组由1名后勤办主任和2名县市区分管局长组成,检查人员名单于
3、各地在开展专项检查中,要严格执行关于公务检查活动的相关规定,被检查单位要从简接待,相关检查人员到学校检查工作,一律吃工作餐或在学生食堂就餐,并按标准交纳伙食费。
4、县市区自查报告、市州交叉检查报告及《检查记录表》,电子版报送邮箱hbhqb1609@163.com,检查用相关表格请在http://shqb.e21.cn/下载。
联系人:许秀敏
电话:027-87328046 传真027-87328150
附件:1、湖北省中小学校学生食堂专项检查记录情况表
2、全省中小学校食堂交叉检查分组情况表
湖北省中小学校后勤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