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

  •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工作简报》第21期

  • 2013-01-06 10:37:36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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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简报

     

    21期(总第21期)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15

                                                             

     

    崇阳县纪委纠风办调研指导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在幕阜山地区启动了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省级试点。崇阳县从201211月正式启动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始终将食品安全放在首位,严把“六关”:一是把好验收、入库关。安排专人对供应商运来的鸡蛋认真检查验收,查生产日期、保质期与检疫报告单是否一致;对袋装食品认真查看是否密封严实,是否有破损,是否有挤压褶皱、划痕和异味。检查是否过期变质,对不合格的食品、原材料拒绝签收。二是把好留样关。对发放给学生食用的食品均做好留样备检(冷冻储藏48小时),确保安全。三是把好发放关。各班安排专人负责鸡蛋等食品的发放。学校及时收集信息,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人数统计、营养餐发放登记,学生食用情况统计。鸡蛋等食品的领取由班主任老师统一到储存室签字领取并发放到学生手中。四是把好回收关。各班对营养餐包装物等垃圾分类回收,存放于指定地点。五是把好食用关。班主任要求学生领取营养食品后当场或定时食用,不得放置或带回家食用,避免受到污染引起食物中毒。六是把好事故关。各班主任随时掌握学生食用鸡蛋后的状况,班级建立信息员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食用鸡蛋后有异常反应,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学校根据事故严重程度,采取相关应急处理措施。

    1210日至12日,该县纪委纠风办、县教育局通过现场走访、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肖岭乡、石城镇、沙坪镇、路口镇、白霓镇、青山镇、县实验小学、第三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桃溪中学、城关中学等乡镇和学校,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从调研情况看,各学校为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进行,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总务主任、班主任教师为监督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专门安排了配套用房,安装了防盗、报警、监控设施;建立健全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上墙,统一了鸡蛋等营养食品的发放时间(上午课间操时间),实施工作受到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调研组要求各学校一定要按省、市、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将这项惠民工程做实做好。

                                    崇阳县学生营养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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