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改善

  •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工作简报》第16期

  • 2012-09-26 11:48:43 作者:  来源:
  • 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简报

     

    16期(总第16期)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925

                                                             

     

      十堰市竹溪县强化过程管理

     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竹溪地处鄂西北边陲,现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64所(初中20所、小学144所),在校学生33483名(初中生11089人、小学生22394人)。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顺利实施,该县注重过程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一是在整体营养改善计划中执行一个“操作规范”。县教育局结合上级部门的操作流程和县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了适合本县的营养改善计划操作规范。操作规范包括广泛宣传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完善制度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实名制度,防止虚报冒领;尊重家长意见,确定供餐内容;坚持大宗采购,做到公开透明;执行操作规范,确保供餐安全;抓好成本核算,强化资金管理等七个方面内容。在每一项内容上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做法,执行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严格依据操作规范来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让全县各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在操作过程中守住食品安全与资金安全“两条底线”

    建立三个保障机制,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把好五关”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即把好原材料入口关,学生餐饮的大宗物品实行公开招标,定点采购,集中统一配送,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把好制作流程关,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验货入库、建立台账、储存、加工、出库、试餐、销售、食品留样等管理制度,每一个环节都严格要求并落实具体的责任人;把好人员健康关,要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经历,并持有效健康证明和有效培训证明方可上岗;把好环境卫生关,学校食堂能够做到按照功能划分区域,各个区域做好防尘、防鼠、防虫、防蝇、防毒等工作;把好责任落实关,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机制。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到各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原材料供应、加工制作、包装储存、餐具消毒、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三是健全学校食品应急机制。县教育局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县卫生局直接指导各学校建立了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学校组织学生按照预案经常进行演练。

    规范财务管理,守住资金安全底线:一是营养改善资金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没有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二是各学校强化了内控制度建设,各校营养餐的采买实行“双采三签一审”(双人采购、三人签字、校长一人审核)的办法,加强了运营监督管理,各学校执行“三册(实名制花名册、营养餐就餐学生花名册、课间餐学生领取花名册)九表(采购等各种台帐)”的管理办法,保证相关食品采购、入库、保管、出库、制作、分发等环节不出现漏洞,防止资金的流失;三是严格按要求不将资金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及家长,将补助资金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制作过程中的燃料、人工、水电、设施设备等费用不纳入成本核算;四是学生营养计划收入和成本支出,学校食堂做到天天清、周周清、月月清、年年清,在保证营养的前提下做到了国补资金足额吃到学生肚里。

    三是在执行营养餐管理过程中落实三签、三册、三定,推行“三三管理”。在财务管理中执行购物员、财务员、食堂管理员三人签字的“三签”和校长一人审核管理办法;在档案管理中执行实名制学生花名册、营养餐就餐学生花名册、课间餐学生领取花名册“三册”管理办法;在课间加餐实行“三定”的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定课间加餐的时间、地点和学生,采取先吃(食品)、后喝(牛奶)、一回收(食品垃圾)的规范流程。

    四是在财务公开中实施天天清、周周清、月月清、年年清的“四清办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收入和成本支出,学校食堂要做到“四清”:天天清、周周清、月月清、年年清。即每天一小结,每周一汇总一公示,每月一结算,每学年全面结算,收支情况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就餐人数、天数、食品原材料采购数量、价格、金额,使用数量、库存及金额,其它成本分摊数量及金额、本月盈亏情况等。

    五是在督导评估中落实“五个一票否决”。县教育局与各乡镇中心学校签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目标责任书》,在责任书上明确规定:对发生食物中毒、乱收费、营养餐严重不等值、资金管理不执行“双采三签一审”、克扣伙食费谋取私利或学校赢利的实施一票否决。学期结束,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联合组织专班对各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全面检查,严格落实“五个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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