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举办全省学习宣传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
为了全面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617号令),落实省委关于启动实施“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的工作部署,省教育厅于7月25日?29日在汉举办学习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各市、州、县(区)教育局分管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共计112人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省教育厅副厅长黄俭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黄俭同志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二是要精心组织,确保学习宣传《条例》培训班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要以学习宣传《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力度。他指出,各地要把培训学习的成果落实到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地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对照《条例》结合本地实际,对现行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做好现有管理措施与《条例》的衔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将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要进一步密切协作,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做好信息沟通和情况分析工作,形成定期分析情况、工作协调互动的机制;要及时查找校车管理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隐患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妥善解决。他还强调,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不具备校车条件的或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坚决停用;对不符合校车驾驶人资格的,坚决更换;对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坚决取缔。努力探索全社会齐抓共管校车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省教育厅基教处、综治处、校产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