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工作简报
第8期(总第8期)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30日
孝感市教育局检查督导试点县(市)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5月15日-17日,孝感市教育局局长蔡诗红带领该局规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和学校后勤管理科等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大悟、孝昌两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4个乡镇7所学校,听取了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和工作建议,抽查了学校食堂管理和营养供餐情况,并与部分师生座谈。
蔡诗红局长对孝昌、大悟陪同检查的县政府分管领导、县教育局局长及相关负责人强调,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分别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多次听取和研究实施方案,各项工作都已在积极推进之中,两个试点县工作启动顺利,开局很好。他反复要求重点在实名制备案、资金管理和食品安全方面不能出问题。一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4月25日,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召开了工作情况通报会,通报了有关省市近期在食品安全、资金管理方面出现了一些突发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并作了严肃批示,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严防食品中毒,确保资金安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下发的《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12号)文件及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确保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二是严肃纪律,严格实行实名制度。要切实贯彻省学生营养办下发的《关于报送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基本信息表的通知》(鄂学生营养办[2012]3号)要求,严格实名制管理,据实申报,准确掌握学生信息,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防止虚报冒领营养改善补助资金行为发生,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完成好实名制学生信息备案工作。三是抓好成本核算,加强资金监管。目前,首批中央补助资金已下拨到位,要管好用好,按实际人数、天数、额度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位。要设立专户账目,进行核算开支,严禁资金挪作它用和挤占混用。学校要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布,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四是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要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就餐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积极改善供餐环境,提供优质的营养配餐。做好炊具、餐具及用品消毒,落实各项制度,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孝感市教育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