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全面启动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2011年10月,国务院正式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160多亿专项资金,为680个国家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每天3元钱(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的营养膳食补助,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
保康县属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6个试点县之一,是襄阳市唯一的试点县,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82所中小学全部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范围,受惠学生1222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