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
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鄂学生营养办[2012]1号
关于印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试点县(市)安排的通知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试点县(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成员单位对口联系试点县(市)的工作制度。根据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经报请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将各成员单位对口联系试点县(市)安排印发给你们。
请各成员单位加强与试点县(市)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工作调研,指导试点县(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共同推进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